各有关单位 : 为推进ICH E2B(R3)指导原则在我国的转化实施工作 ,促进上市前 、后个例安全性报告数据及时有效传输 ,我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完成了《个例安全性报告E2B(R3)区域实施指南》(指南及实施文件包详见附件) ,现予以发布 。如有疑问 ,请发送邮件至E2B@cdr-adr.org.cn 。
附件 :个例安全性报告E2B(R3)区域实施指南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2019年1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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